舞蹈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表(导)演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文化总分×80%+专业统考成绩×2.5×20%。
美术与设计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书法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03、河北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04、山西
05、内蒙古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60%+专业分÷专业满分×40%)×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播音与主持类:(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06、辽宁
戏剧影视导演: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总分×100×7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30%。
音乐类、舞蹈类、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播音与主持类、戏曲类: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07、吉林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综合分为〔(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50%+(专业分÷专业满分)×50%〕×750。
08、黑龙江
书法类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音乐类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舞蹈类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表(导)演类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80%。
09、上海
艺术类专科各专业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450/300×50%
10、江苏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占比为60%,即: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60%+(专业分÷专业满分)×40%〕×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占比为70%,即: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11、浙江
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成绩=高考总分×8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2.5×20%。
12、安徽
综合分2=文化课成绩×70%+专业统考成绩×2.5×30%,适用于播音与主持类专业。
13、福建
14、江西
15、山东
书法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0%+专业成绩×750/300×40%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750/300×50%
16、河南
17、湖北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平行志愿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省统考专业成绩
舞蹈类、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招考方向)由原来的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后依据省统考专业成绩投档录取调整为依据综合成绩投档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30%与省统考专业成绩*70%)*2
新增书法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招考方向)专业的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省统考专业成绩
18、湖南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19、广东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60%+省统考成绩×2.5×40%。
20、广西
21、海南
其他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合成公式为:(0.55×高考文化课成绩/900+0.45×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300)×500。
22、重庆
23、四川
24、贵州
25、云南
1.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排序。
2.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7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排序。
3.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排序。
其中,云南省高考文化满分为772分。
26、西藏
27、陕西
28、甘肃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70%+专业课总分÷300×750×3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29、青海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综合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分)×750×0.5+政策性加分,结果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点。
30、宁夏
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成绩=高考总分×70%+省级统考成绩×2.5×30%。
31、新疆
艺术类各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统考成绩/300×750×50%。返回搜狐,查看